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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帮她们讨回血汗钱

123发布时间:2016年3月3日 余姚劳动工伤律师  
秦某珍、孙某、吕某花是我市农村妇女,她们于2011年3月经大商超市发展有限公司考核合格被录用,双方约定每月工资1300到2000元不等。三人在岗位上兢兢业业,但公司并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任何的社会保险,2014年元月,公司又拖欠了四个月工资不予支付。三人多次讨要未果,无奈来到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决定为其提供援助,立即指派工作人员刘亚飞承办此案。受理案件后,承办人详细了解了情况,先与公司进行沟通,但公司态度坚决,不愿意承担责任,更拒绝支付她们工资。随即,承办人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协助当事人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本案历经整整一年,该案进行了4审程序,在承办人的不懈努力下,三位当事人终于在2015年元月拿到了属于她们的血汗钱。 2015年2月2日早上八点,三位当事人在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门口点燃了一挂五万头的鞭炮,并将一面上写“捍卫正义维护公平 优质服务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该中心,以此表示对法律援助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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