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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搬迁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23发布时间:2017年7月7日 余姚劳动工伤律师  
  网友bluerose问:

  一外资厂,由c市搬至邻近的t市非倒闭破产 ,欲解聘原厂址劳工800余人,拒付劳动合同违约金。昨日此批劳工去市政府游行示威,官方答复:今年5月1日新颁布劳动法,如公司搬迁、倒闭的,可不支付劳动合同违约金。

  有谁熟悉这方面法律法规的,请与我联系。此事关系到800余劳工的切身利益,谢谢!

  答复:

  看了这个问题简直大吃一惊!竟然有人说今年五月颁布了新的劳动法!这么大的事情,我们专门研究劳动法的人怎么不知道啊?!

  虽然知道不可能,我还是与国家劳动保障部相关人员联系,肯定了今年确实没有颁布什么新的劳动法,而且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没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作修改,所以该市政府的“官方”说法根本是无稽之谈。

  对于 bluerose的问题有一点我要进行更正指出: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说法不正确。也许是这点称呼上的差别造成了bluerose与政府的交流产生了这样的答复!

  一九九四年颁布没有新的出来哦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对于该条中的“客观情况”,《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本法第二十七条所列的客观情况。”所以该企业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是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八条中还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所以bluerose你们应该问单位要的是经济补偿金,而不是什么合同的违约金。注意哦,除了经济补偿金,企业还应该提前三十天通知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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