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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被吊机撞成脑震荡满50岁不能算工伤?

123发布时间:2018年1月30日 余姚劳动工伤律师  
今天,是何桂琼意外被吊机撞成脑震荡的第25天。让何桂琼的女儿难以理解的是由于何桂琼已满50周岁,镇一级劳动部门因此表示不受理工伤认定和不出面调解。不过,昨日,高明区更合镇劳动部门接待过何桂琼家属的工作人员对此予以否认。他表示,该部门已责成雇主为何桂琼根治病痛,并为她申请工伤鉴定。 律师蔺存宝解释说,针对50周岁女工的所谓工伤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存在冲突,是否属工伤的确有争议。对此,高明区劳动部门相关科室也表示,如果桂琼未办理退休手续,可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并请求调解处理有关劳动纠纷。何桂琼的雇主方面也表示,已着手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相关争议将协商解决。 据何桂琼介绍,她是高明区协进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的搬运物料普工。3月22日,她当值夜班。晚上8时许,操作抛光机的工友操作吊机失误,吊钩砸到何桂琼头部。虽然痛感并不明显,但何桂琼马上全身奇怪地大汗淋漓。10分钟后,剧烈的胀痛袭向她的脑部。“感觉头像要炸开了。”何桂琼不停地呕吐。被工友送往医院后,何桂琼被查出有脑震荡。 事发后,何桂琼的女儿黄小姐表示曾专门向协进公司所在更合镇劳动部门咨询,工作人员口头答复说,由于何桂琼刚满50周岁,其在工作中所受到的伤害不能确定为工伤,该部门对相关劳动纠纷也不予受理。但该说法被相关工作人员否定。 权威说法 区劳动部门:未办退休可申请工伤鉴定 昨日,以何桂琼家属身份咨询高明区劳动部门。针对何桂琼年过五旬是否无法申请工伤鉴定的问题,该部门工作人员答道,如果何桂琼没有办理退休手续,当地劳动部门应当受理其所遇到的劳动纠纷,并对其工作中受到的伤害给予工伤鉴定。 律师:也可依照雇佣关系索赔 “是否是工伤,应以确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对于何桂琼是否能够申请工伤鉴定的问题,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蔺存宝表示,由于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年满50周岁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随之终止,因此,依照该法,何桂琼所受到的伤害严格来说不能说是工伤。“但我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范文件在这方面的规定存在冲突。”蔺存宝解释说,以广东省相关文件为例,“用人单位雇佣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而该人员又不享受社保待遇的,视为存在劳动关系。” 律师蔺存宝表达个人意见称,即使何桂琼难以认定为工伤,她也可依照雇佣关系要求雇主企业对“雇佣活动中的受伤”承担赔偿责任。“何桂琼可以委托医疗机构做伤残等级鉴定,或者也可依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法律,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委托医疗机构做出伤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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