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劳动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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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身体不适请假回家途中遇车祸能否算工伤?

123发布时间:2016年5月11日 余姚劳动工伤律师  
  网友提问:
  律师你好!我丈夫的姐姐在教育系统下属服装厂上班一年多未签订劳动合同,本月10日下午因身体不适向小组长请假回家休息(未写请假条,组长未向上级报告批准请假让其回家),在其回家途中遭遇车祸身亡,肇事车为机动三轮摩托,和死者同方向行驶,死者骑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肇事车从死者后面撞向死者将其摔至20几米远的护栏外造成后脑破裂,双臂断裂,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现年44岁,上有母亲66岁,一对儿女已成年,请问这能否算工伤,如算赔偿标准是什么?大概赔偿多少?谢谢!
  杨海律师:这是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亡,你可选择交通事故为由处理,也可选择工伤为由索赔,也可两种方式都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问题咨询有经验的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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