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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

123发布时间:2016年5月13日 余姚劳动工伤律师  
1月16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在市司法局机关召开。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毛亚伦应邀出席会议,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学云作重要讲话,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唐国平通报2013年市司法局党风廉政与反腐倡廉建设情况,部署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吕强主持会议。 会议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主题,总结了去年一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彰了201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了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 会议指出,201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强管理、重服务、夯基础、树形象”为切入点,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尤其是在创新社会管理、拓展法律服务工作领域、加快法治文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强化队伍管理等方面均有较大突破,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会议指出,去年一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继续增强;律师业发展迅猛,律师人数增长明显,已超我省小康水平,并形成了一批具有品牌竞争力的规模所;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案件办理进一步规范;“六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得到省检查组的高度认可,法治文化建设井然有序;监狱持续保持安全稳定,劳教工作转型顺利。 会议强调,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做好整改抓落实,创新机制求突破”的要求,着眼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立足于“落实、深化、规范、特色”四个关键,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推进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建设,为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优势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会议强调,要加强律师工作,以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和信息化为抓手,扶持律师行业做优、做强、做大;要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把工作的导向和重点转移到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服务上来;要按照“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要求,切实加强“半小时法律援助圈”建设,优化工作站点布局,提高窗口接待“软实力”;要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会议强调,要切实围绕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建设,优化监狱管理工作,坚持阳光执法、文明执法,强化执法监督机制;要深入贯彻全国、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基层矛盾、维护社会和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高度重视《宁波市人民调解条例》的立法工作;要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注重将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培育一批有特色、高品位的“一地一品“法治文化示范点。 此外,黄学云局长还就做好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认清形势,把握大局,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各级党委(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同志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形势,把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放在各项工作首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二是搭准脉搏,找准问题,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司法行政工作实处。各级党委(支部)要认真领会上级精神,凝聚共识,进一步坚定信心,把握方向,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切实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来的问题整改好、落实好,真正取信于民。三是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服务保障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能力。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一定要按照中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紧紧围绕党章规定的三项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能,狠抓“八项规定”、“六个严禁”、“整风肃纪十项规定”等各项制度规定的执纪监督,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管理,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查案,敢于“亮剑”,用铁心、铁拳、铁面、铁腕为党执纪,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巡视员、副巡视员,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属监狱、原劳教所领导班子成员,市属公证处主任,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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